預備犯口訣!律師親授必學5招 | 這幾種預備犯行為超容易被抓 | 預備犯定義?3分鐘快速搞懂

最近好多朋友在準備法律考試,常常問到「預備犯口訣」要怎麼記比較好。其實預備犯在刑法裡面是個蠻特別的概念,它處罰的是還沒真正著手犯罪的準備行為,但可不是所有犯罪都有處罰預備犯喔!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幾個實用的記憶技巧。

首先要知道,刑法中特別規定要處罰預備犯的罪名其實不多。這邊整理一個簡單表格幫大家快速掌握:

罪名類型 是否處罰預備犯 常見例子
侵害生命法益 殺人罪、強盜殺人
公共危險罪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
一般財產犯罪 普通竊盜、詐欺
妨害自由 部分 擄人勒贖(是)、普通傷害(否)

記這些條文的時候,可以搭配「生公特危」這個口訣來記——就是「生命、公共、特別、危險」四大類。像是殺人預備、放火預備這些都是考試常客,而普通傷害或竊盜的預備行為就不罰,這個差異要特別注意。

實務上判斷預備行為也很有學問。比如說買刀算不算殺人預備?要看具體情況:如果只是家裡廚房用刀當然不算,但如果是跟蹤仇家後特地買開山刀,還寫好遺書…這種明顯有犯罪傾向的行為就可能構成。考試題目很愛出這種情境題,要練習從行為人的主觀意圖和客觀準備程度來判斷。

另外要注意「形式預備犯」和「實質預備犯」的差別。刑法分則明文規定處罰的那些(像第271條殺人預備)就是形式預備犯;而有些行為本身看起來像準備,但其實已經對法益造成危險(比如為了縱火先去偷汽油),就可能被認定是實質預備犯。這種細微差別在申論題特別容易考出來。

預備犯口訣


預備犯口訣怎麼背?3分鐘教你快速記憶法,這其實比你想像中簡單多啦!很多考生背到頭昏腦脹,其實只要掌握幾個小技巧,用台灣人最熟悉的「543口訣法」就能輕鬆搞定。今天不講那些複雜的理論,直接分享我教過上千位學員的實戰心得,保證讓你背得又快又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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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把預備犯的構成要件拆解成「5大要素」,用表格整理出來超好記:

要素編號 關鍵字 記憶口訣 實際案例舉例
1 主觀意圖 「想」做壞事 帶工具在銀行門口徘徊
2 客觀行為 「做」準備 買繩索、手套等工具
3 犯罪階段 「還沒」動手 跟蹤目標但尚未攻擊
4 危險性 「可能」發生 攜帶凶器接近他人
5 法律規定 「條文」依據 刑法第25條

再來教你用台灣人最愛的「情境聯想法」,把枯燥的法條變成生活場景。比如記「主觀意圖」時,想像自己走進便利商店「想」買飲料卻在收銀台前猶豫不決的樣子;記「客觀行為」時,聯想阿嬤「做」年菜前要先備料的過程。這種接地氣的記憶法,比死背條文有效10倍!

最後分享考生最愛的「節奏記憶法」,把五要素編成順口溜:「想做事還沒做,可能觸法條文顧」。每天刷牙時念3遍,配合手勢比劃(舉例:說到「想」就指腦袋、「做」就比動作),一個禮拜就能倒背如流。我帶過的學生用這方法,連睡覺說夢話都在背法條呢!

進階技巧是搭配「圖像記憶」,把每個要素畫成簡單的icon。比如畫個大腦代表「主觀意圖」、工具箱代表「客觀行為」、紅色警示燈代表「危險性」。複習時不用翻書,只要在腦中把這些圖像串成故事,像是「大腦指揮手拿工具箱,看到紅燈停下來」這樣的情節,記憶效果超級持久。

什麼是預備犯?法律系學生必懂的基本概念

在刑法領域中,預備犯這個概念真的超級重要,特別是對法律系學生來說一定要搞懂!簡單來說,預備犯就是指「為了犯罪而做的準備行為」,但還沒真正動手做的那個階段。比方說,你想搶銀行,先去買頭套、勘查地形,這些都算預備行為。台灣刑法第25條就有明確規定喔!


預備犯和未遂犯常常會被搞混,但其實差很多。未遂是已經開始做了但沒成功(比如拿刀砍人但被躲開),預備則是連做都還沒開始做。下面這個表格幫大家快速搞懂差別:

類型 行為階段 處罰程度 舉例
預備犯 準備階段 通常不罰(除重罪) 買凶器、跟蹤目標
未遂犯 著手實行 得減輕處罰 開槍但沒打中

要注意的是,在台灣刑法中,不是所有預備行為都會被處罰喔!通常只有像殺人、強盜、放火這些比較嚴重的罪,才會特別規定要處罰預備犯。這是因為法律認為,處罰單純的「想法」或「準備」可能會太過嚴苛,所以採取比較謹慎的態度。

實務上判斷預備犯的關鍵在於「行為與犯罪的關聯性」。比如說買菜刀,如果是為了做菜就沒事,但如果是為了殺人而且有具體證據(像傳訊息說「我要用這把刀砍某某」),那就可能構成預備殺人罪。這種界線的拿捏,就是法律系學生要花時間理解的精隨啦!

預備犯口訣

為什麼要處罰預備犯?背後的立法理由大解析

最近社會上常討論「預備犯」到底該不該罰,其實這背後有很深的立法考量。簡單來說,法律處罰預備犯最主要的原因,就是要「防患於未然」。你想啊,如果等到壞事真的發生了才來處理,可能已經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了。就像颱風來之前要先加固門窗一樣,法律也要在犯罪真正發生前就先設下防線。

台灣刑法對預備犯的規定其實很細緻,不是所有準備行為都會被罰。必須是那些「明顯有犯罪意圖」而且「已經開始具體準備」的行為才會被追究。比如說,有人買了刀械還到處打聽仇家的作息,這種明顯就是要幹壞事的準備動作,法律當然不能坐視不管。

預備行為類型 實際案例 法律依據
購買犯罪工具 購買汽油準備縱火 刑法第173條
勘查犯罪地點 多次到銀行門口觀察監視器位置 刑法第328條
聯絡共犯 透過通訊軟體邀集同夥計劃搶劫 刑法第328條

你可能會問,這樣會不會管太寬?其實立法機關也有考慮到這個問題。所以法律規定預備犯的刑度通常比既遂犯輕很多,而且檢察官要舉證被告確實有犯罪意圖才行。這種設計就是要平衡「預防犯罪」和「保障人權」兩種價值。畢竟我們都不希望看到無辜的人被冤枉,但也不能放任明顯的犯罪預備行為不管。

從實際案例來看,處罰預備犯確實阻止了不少重大犯罪的發生。像是有些恐怖攻擊或校園暴力事件,就是因為警方及時發現當事人在準備階段的行為,才能提前介入阻止。這也證明法律這樣的設計確實有它的必要性。不過具體個案還是要看證據是否充足,不是隨便說說就能定罪的。

目錄 什麼是預備犯?法律系學生必懂的基本概念 為什麼要處罰預備犯?背後的立法理由大解析 最近好多朋友在準備法律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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